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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利申请人如何得到法院临时保护

专 利申请人如何得到法院临时保护

 

法律规定:发明专 利申请公布后,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。申请人要想得到临时保护,必须以专 利局公布其专 利申请为先决条件。

    因此,申请人在专 利局确定申请日后,但还没有公布其专 利申请前,若自行公布发明内容或者将发明的内容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,是不能得到临时保护的。但是,这种情况并不影响申请人取得专 利权。如果申请人想尽快公开其专 利申请,可以依照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,向专 利局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,若专 利局予以提前公布后,申请人就可得到临时保护。 (迅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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