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题栏目
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技术转让品牌加盟
加盟合同侵权调查股权纠纷房屋地产
公司破产企业重整企业转让招标投标
投资融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国际贸易
海事商事婚姻继承劳动争议民事诉讼
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法律顾问
拆迁补偿交通事故行政诉讼 
网站纲目
转让技术合同填写注意事项

转让技术合同填写注意事项

 

填写说明

 

一、“合同登记编号”的填写方式: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,左起第一、二位为公历年代号。第三、四位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编号,第五、六位为地、市编码,第七、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,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,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。各地区编码按GB2260-84规定填写。(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)

二、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 利权转让、专 利申请权转让、专 利实施许可、非专 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。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 利技术转让合同,专 利权转让合同、专 利申请权转让合同、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 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。

三、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地、市(县)级计划。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(/)表示。  

四、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: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,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,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。

五、使用非专 利技术的范围:是指使用非专 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。

六、其它: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,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。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、财产抵押及担保的,应将给付定金、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。   

七、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,应出具委托证书。

八、本合同书中,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,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 (/)表示。

如您想了解更多的法律时事以维护自己或企业的合法权益,请关注微信订阅号“法律圈”或微信公众号“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”或添加微信好友“迅法律师”  法律咨询电话:13822183313  固话020-83821185 

 
律师办案集,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
地址: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1103室(地 铁五号线淘金路A出口,花园酒店东侧) 电话:020-83821185 020-83820905 传真:020-83820939 邮编:510060
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所证号:24401200930032310 迅法律师网 律师服务监督电话:020-83821935
Copyright 2008-2009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042230号-2 隐私声明
广东律师事务所,广东专业律师,广东房产纠纷案件,广东合同律师,广东企业法律顾问,广东知识产权顾问,广东法律顾问律师
广州律师事务所,广州专业律师,广州房产纠纷案件,广州合同律师,广州企业法律顾问,广州知识产权顾问,广州法律顾问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