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题栏目
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技术转让品牌加盟
加盟合同侵权调查股权纠纷房屋地产
公司破产企业重整企业转让招标投标
投资融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国际贸易
海事商事婚姻继承劳动争议民事诉讼
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法律顾问
拆迁补偿交通事故行政诉讼 
网站纲目
律师教你如何修改“霸王条款”
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20年来首次修改,且于2014315日起实施。随着《新消法》出台,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,霸王条款这个被视为无效的条款,将面临着法律的制裁。法律圈教你如何认识和修改“霸王条款”。

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或者减轻、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。

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

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:最高罚款三万

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使用"霸王条款"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警告,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,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
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,该怎么办?

第一,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。指出"霸王条款"的不合理之处,相互沟通,争取双方达成合意。

第二,若经营者拒不承认"霸王条款",或者明确拒绝取消"霸王条款",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,寻求消协出面调解。

第三,因"霸王条款"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,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,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;或者依法提起诉讼,通过司法途径,讨回公道,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,赔礼道歉等。

最后,法律圈提醒:在修改合同时尽量删除以下霸王条款,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

1退、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,否则收取相关费用

(修改理由:加重了消费者责任)

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,卡内金额过期作废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)

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××公司所有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)

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)

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)

6特价商品,概不退换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)

7促销商品,售出不退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)

8打折商品,不退不换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)  

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,如有遗失概不负责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)

10超市购物付款后,出门须验票盖章,否则不予放行

(修改理由:加重了消费者责任)

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,车辆盗损责任自负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)

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,但对洗熨结果,如褪色、缩小,本店不负赔偿责任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)

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,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)

14超期一个月,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)

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,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)

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,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,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)

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,自行承担相应责任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)

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,本俱乐部不负责任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)

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,变更恕不通知

(修改理由: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)

20旅行社由于第三方(例如:航空公司、火车、轮船等客运公司)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,不承担责任

(修改理由: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)

 
 
律师办案集,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
地址: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1103室(地 铁五号线淘金路A出口,花园酒店东侧) 电话:020-83821185 020-83820905 传真:020-83820939 邮编:510060
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所证号:24401200930032310 迅法律师网 律师服务监督电话:020-83821935
Copyright 2008-2009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042230号-2 隐私声明
广东律师事务所,广东专业律师,广东房产纠纷案件,广东合同律师,广东企业法律顾问,广东知识产权顾问,广东法律顾问律师
广州律师事务所,广州专业律师,广州房产纠纷案件,广州合同律师,广州企业法律顾问,广州知识产权顾问,广州法律顾问律师